各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2019年元旦、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,现调整如下:
一、元 旦: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月1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2018年12月29日(星期六)上班,上12月31日(星期一)的课。
二、清明节:4月5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三、劳动节:5月1日至4日放假调休,共4天。4月28日(星期日)、5月5日(星期日)上班,上5月2日(星期四)、5月3日(星期五)的课。
四、端午节:6月7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五、中秋节:9月13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六、国庆节: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9月29日(星期日)、10月12日(星期六)上班,上10月4日(星期五)、10月7日(星期一)的课。
节假日期间,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全院教工和学生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若有变化,另行通知。
院长办公室
2018年12月21日